盗版损失知多少
一张空白CD或DVD碟片成本不到25美分。但对于侵犯版权的CD产品,音乐界会把它的价值定在1美元到5美元。在好莱坞看来,一张盗版DVD可能分文不值,也可能与正版零售价25美元价值相当。软件行业有时要将盗版软件的价值定在200多美元。
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悬殊?评价盗版产品给版权所有者带来的损失并不属于严格的科学--它更多的是一门“艺术”,有微妙的技巧在里面。
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警察们可能会用盗版产品的街头兜售价格衡量它们的价值,但企业和行业组织的出发点就截然不同了,而且往往带有政治目的。现在,随著互联网盗版现象的泛滥,计算损失更是难上加难,而且更加众口不一。
“我们可以很有把握地说,我们永远都无法得到确切的损失数据,计算方法很多,但是没有一种能完全让人满意,”音乐界主要贸易团体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the Phonographic Industry的策略分析及研究部主管基恩•卓普林(Keith Jopling)说。
警方数据和一些机构的调查结果可以让人们对街头贩卖的DVD以及互联网的非法下载量有个大概的了解。但对于音乐、电影和软件行业而言,他们在计算由此产生的损失时还要面临更加棘手的问题:购买廉价盗版碟的人未必是潜在的正品购买者。
在很多贫穷落后的国家,以1美元购买盗版CD的人可能永远买不起16.95美元的正版产品。在中国和越南,受政府配额和审查标准所限,很多正版电影根本不能上架。此外,音乐行业的调查显示,在某些发达国家,10%-15%的客户在非法下载歌曲的同时,也在花更多的钱购买正版音乐产品。
那么,盗版行为是否一定给商家带来了损失?
两年来,带著这一问题,美国电影协会(Motion Picture Association of America)花了300万美元展开调查。他们发现,2005年仅好莱坞影城就损失了61亿美元。面对这种让人瞠目结舌的数据,很多制片厂甚至不希望公布。
在制片厂为损失数据争得面红耳赤的同时,一种衡量盗版碟价值的新方法引起了关注:直接向消费者询问他们使用盗版产品的习惯。
在咨询公司L.E.K. Group设计的通过电话、互联网和针对特定人群进行的调查中,美国电影协会询问消费者多久购买或从网上下载一次盗版产品,还有,如果无法获得盗版碟,他们是否会购买正版产品。从调查情况看,后一个问题的答案并不总是肯定的,也就是说,并非每张盗版碟都意味著正版商家损失了一份本来应有的收入。
但是这种新方法有很大的弊端:人们可能会在调查中说谎--特别是那些喜欢翻录电影的人。
替代关系的界定也是个难题。以商业软体联盟(Business Software Alliance)为代表的电脑软件行业进行了一次类似的调查,得到的结果却比上述数字大得多:该组织5月份发布的数据显示,2005年全球电脑软件行业的版权损失达到340亿美元。该组织聘请国际数据集团(International Data Group)旗下IDC的分析师来计算他们遭受的损失,分析师们将全球范围内安装在电脑上的软件总价值减掉正版软件的销售总额得出了上述数据。通过这种方法,业内人士无需特别跟踪盗版光盘或盗版软件的使用量。这一庞大的损失数据已促使各国政府颁布法令,禁止企业在电脑上安装盗版软件。
软件行业在计算中假设盗版软件与正版软件价值相当。但发展中国家的很多软件用户表示,即便微软(Microsoft)已经对发展中国家下调了软件价格,他们仍然难以承受用全价的正版软件来取代原来的盗版软件。
不过商业软体联盟的亚洲区经理杰夫•哈蒂(Jeff Hardee)表示,盗版产品的减少与正版销售额的增长基本上呈一比一的比例,表明人们基本上愿意以正品替换原来的盗版软件。
长期以来音乐行业的数据要保守得多,他们不像软件行业那样以正版的价格计算盗版带来的损失。国际唱片业协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the Phonographic Industry)以每张盗版CD价值1至5美元为基础,计算得出全球商业唱片市场因盗版行为的存在而损失46亿美元。国际唱片业协会用警方数据、调查数据和正版软件的销售额来估算盗版产品的市场规模。
他们没有把购买廉价盗版产品的客户视为潜在的正版用户,对盗版CD给出了很低的价值。该组织也没有计算互联网盗版音乐的数量。他们表示,他们知道有大约8.85亿首盗版歌曲可供下载,但无法界定他们的价值。
近几个月,IFPI一直在设法对一些市场调查分门别类,试图计算互联网盗版给商家造成的损失,其中很多调查涉及到有关消费者替代习惯的直接采访。唱片公司正在对这些调查数据进行审核,预计将于本月晚些时候公布年度盗版报告。
Geoffrey A. Fowler
香港时间2006年06月02日14:22更新
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悬殊?评价盗版产品给版权所有者带来的损失并不属于严格的科学--它更多的是一门“艺术”,有微妙的技巧在里面。
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警察们可能会用盗版产品的街头兜售价格衡量它们的价值,但企业和行业组织的出发点就截然不同了,而且往往带有政治目的。现在,随著互联网盗版现象的泛滥,计算损失更是难上加难,而且更加众口不一。
“我们可以很有把握地说,我们永远都无法得到确切的损失数据,计算方法很多,但是没有一种能完全让人满意,”音乐界主要贸易团体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the Phonographic Industry的策略分析及研究部主管基恩•卓普林(Keith Jopling)说。
警方数据和一些机构的调查结果可以让人们对街头贩卖的DVD以及互联网的非法下载量有个大概的了解。但对于音乐、电影和软件行业而言,他们在计算由此产生的损失时还要面临更加棘手的问题:购买廉价盗版碟的人未必是潜在的正品购买者。
在很多贫穷落后的国家,以1美元购买盗版CD的人可能永远买不起16.95美元的正版产品。在中国和越南,受政府配额和审查标准所限,很多正版电影根本不能上架。此外,音乐行业的调查显示,在某些发达国家,10%-15%的客户在非法下载歌曲的同时,也在花更多的钱购买正版音乐产品。
那么,盗版行为是否一定给商家带来了损失?
两年来,带著这一问题,美国电影协会(Motion Picture Association of America)花了300万美元展开调查。他们发现,2005年仅好莱坞影城就损失了61亿美元。面对这种让人瞠目结舌的数据,很多制片厂甚至不希望公布。
在制片厂为损失数据争得面红耳赤的同时,一种衡量盗版碟价值的新方法引起了关注:直接向消费者询问他们使用盗版产品的习惯。
在咨询公司L.E.K. Group设计的通过电话、互联网和针对特定人群进行的调查中,美国电影协会询问消费者多久购买或从网上下载一次盗版产品,还有,如果无法获得盗版碟,他们是否会购买正版产品。从调查情况看,后一个问题的答案并不总是肯定的,也就是说,并非每张盗版碟都意味著正版商家损失了一份本来应有的收入。
但是这种新方法有很大的弊端:人们可能会在调查中说谎--特别是那些喜欢翻录电影的人。
替代关系的界定也是个难题。以商业软体联盟(Business Software Alliance)为代表的电脑软件行业进行了一次类似的调查,得到的结果却比上述数字大得多:该组织5月份发布的数据显示,2005年全球电脑软件行业的版权损失达到340亿美元。该组织聘请国际数据集团(International Data Group)旗下IDC的分析师来计算他们遭受的损失,分析师们将全球范围内安装在电脑上的软件总价值减掉正版软件的销售总额得出了上述数据。通过这种方法,业内人士无需特别跟踪盗版光盘或盗版软件的使用量。这一庞大的损失数据已促使各国政府颁布法令,禁止企业在电脑上安装盗版软件。
软件行业在计算中假设盗版软件与正版软件价值相当。但发展中国家的很多软件用户表示,即便微软(Microsoft)已经对发展中国家下调了软件价格,他们仍然难以承受用全价的正版软件来取代原来的盗版软件。
不过商业软体联盟的亚洲区经理杰夫•哈蒂(Jeff Hardee)表示,盗版产品的减少与正版销售额的增长基本上呈一比一的比例,表明人们基本上愿意以正品替换原来的盗版软件。
长期以来音乐行业的数据要保守得多,他们不像软件行业那样以正版的价格计算盗版带来的损失。国际唱片业协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the Phonographic Industry)以每张盗版CD价值1至5美元为基础,计算得出全球商业唱片市场因盗版行为的存在而损失46亿美元。国际唱片业协会用警方数据、调查数据和正版软件的销售额来估算盗版产品的市场规模。
他们没有把购买廉价盗版产品的客户视为潜在的正版用户,对盗版CD给出了很低的价值。该组织也没有计算互联网盗版音乐的数量。他们表示,他们知道有大约8.85亿首盗版歌曲可供下载,但无法界定他们的价值。
近几个月,IFPI一直在设法对一些市场调查分门别类,试图计算互联网盗版给商家造成的损失,其中很多调查涉及到有关消费者替代习惯的直接采访。唱片公司正在对这些调查数据进行审核,预计将于本月晚些时候公布年度盗版报告。
Geoffrey A. Fowler
香港时间2006年06月02日14:22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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