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半年税收政策整理之个人所得税篇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8-17 10:20:35 / 个人分类:财务
@zb7Fc1[4O:Uy0 第一:《个人所得税法》修改专题
nM9{Q%TR T0D(\0&lq cA7q1nG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后,2008年,国务院及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与之相关的政策法规。 中国华尔街博客空间+ga@&z H'K)~%rG
中国华尔街博客空间dCs1Ulk9Z(一)《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修改 中国华尔街博客空间 zfmg/P-Z;y1M7PE
&cL+pw*U0 对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修改,我们需要重点关注的是以下几方面内容: 中国华尔街博客空间hd8e*Op ^Mdg
!hlT5O_$T6I0 1、提高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必要减除费用。从按月减除1600元提高到按月减除2000元。这是在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个人“工资、薪金”的每月减除费用从1600元提高到了2000元后所出台的配套措施。当然,我们可能还会关注一个与之相关的问题就是对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投资者的本人魏永扣除标准的调整问题。这个问题在随后的财税[2008]65号文中进行了明确,我们在随后将进一步讲解。
9Rk+r7[0u.^D)T0,H%f1?N"WA;d0 2、将针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的附加就爱你感触费用由3200元降低到2800元,这样在个人“工资、薪金”月减除费用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后,对这些人员在计算“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的总体减除费用保持不变,仍为4800元/月,即由过去的1600元+3200元变为2000元+2800元。 中国华尔街博客空间(h l Y/foW:f/c1L
9EVN1q` [5`h0 3、首次将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其实,对经济利益的征税是现代税制的基础。无论是在我们的企业所得税法规体系还是在营业税、增值税的法规体系中,将其他经济利益早以纳入了征税范围。但是在我国过去的《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中,却只明确了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所得的征税形式只限于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这一规定已经越来越不能满足我们现实征管的需要,而且在某些情况下为纳税人打开避税之门。我们可以以现在房地产行业比较流行的一个案例来分析一下:某房地产企业A是从事商业地产开发的。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销售是采取了如下的策略:
Fm.oKL.tT1I`Os0#KN ~ufp VR0 ①每平方米售价12000元。销售完成后,个人业主必须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对外招商。房地产开发企业每年按房款的8%向个人业主支付租金,租期5年。
J2_EK1q\*V~00\j2raO8e0 ②每平方米售价7200元,销售完成后,个人业主也必须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租赁协议,租金为0,租期5年。
~,N4tF }*A0)V^&dHOC/Z0 我们假设有一个个人,从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了一套5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 中国华尔街博客空间 bT6{0L*e
中国华尔街博客空间7XN(S Rn*y \.D9Y如果采用第一种策略: 中国华尔街博客空间;c7mqS+h6oe.z
中国华尔街博客空间!A?5^L%i~#| r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 中国华尔街博客空间7O2a TkVl:M[!{`qk
中国华尔街博客空间 CygPE'J{营业税:12000×50×5%=30000 中国华尔街博客空间u_:`x6jUIU
v m WIY!xd0 企业所得税:12000×50×30%×25%=45000(这里我们假设应税所得率是30%) 中国华尔街博客空间#}\SI[0\~Rn
9m EuV#m|]0 不考虑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其他税种 中国华尔街博客空间+i)\2e;n\a | o,T%T#]
%vh n7~,]1s-[0 个人取得房屋租金: 中国华尔街博客空间8x.t b"U Elnu
中国华尔街博客空间/~3k9PHdA*M7c营业税:12000×50×8%×5%=2400
n!scN"L:}0 中国华尔街博客空间 ^BRE;m.m] Xa房产税:12000×50×8%×12%=5760 中国华尔街博客空间/I'KN)P7J_'X|7C
fA3\L9[$mx]0 个人所得税:(48000-2400-5760)×(1-20%)×10%=3187.2
)Xr,\e Dr0(c,lZ d aX)\0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个人缴纳的上述税款合计为:86347.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