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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财务人士关注国税发【2008】80号文件
65548 发表于: 2008-8-29 14:08 来源:
中国华尔街博客空间
八、加强日常监督,打击不法活动
(二)落实管理和处罚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最新回复
jiangshb at 2008-9-04 14:01:06
如果按这个来要求,大部分公司的发票都不规范,尤其在北京,开个发票要写公司全称,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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